内容: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在市区随处可见的残疾人车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有网民在论坛上戏称我们的城市是“残疾车”之乡,严重影响了我市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形象。由此,吕建华等委员建议对残疾人车实行严格管理,建立综合协调机构、严格规范管控措施并完善正常保障体系。
办理:残疾人专用车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去年我市已将残疾人专用车清理整治列入《嵊州市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此项目作为去年治堵工作的重头戏和硬仗来抓,制定下发了残疾人专用车整治方案和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摸底登记,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办理相关手续后上路行驶,对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整治和取缔;对本市非残疾人和非本市户籍人员、残疾妨碍到安全驾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或者超过七十周岁、享受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待遇的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营运。同时,对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用车实行“人、车、证、牌”四统一,并对残疾车主分批次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集中培训,实行年检年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