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法通过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自作聪明伪造了一张行驶证上高速行驶。日前,绍兴高速交警当场查获一辆持假证上高速的报废车。
据当晚值班交警介绍说,这天晚上7点10分左右,绍兴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白鹤收费站广场时,前面一辆未按规定放置年检标志的中型普通客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仔细查看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时,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证上副证印制车辆年检的字体极不规范,一查竟然是张假证。
据驾驶员交待,该丰田中型普通客车已驾驶了近20年,车辆使用年限也已经超期,他好几次去车管所都无法正常验车上保险。但因为该车发动机为全进口,而且车辆一直没有故障,驾驶员舍不得报废,为上路,他就自作聪明使用了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
据了解,按照最新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除此之外其他车辆都有使用年限限制,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可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据此,高速交警查处了该机动车并对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