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根据市委的要求,陆续组织召开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分批次听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纪委领导班子、部分市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董慧珍主持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绍兴市、嵊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每年向市委及市纪委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截至3月28日,已经有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等四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在报告会作了报告。据悉,下一步,黄泽镇、三江街道等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将陆续在报告会上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