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郑某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以帮忙办理大额信用卡为由,一共骗得人民币1万余元。近日,郑某因诈骗罪被判缓刑。
25岁的郑某,浙江兰溪人,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2013年5月,郑某通过微信与俞某加为好友,并给他在自己兼职的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25000元的信用卡。经过一番接触,别有用心的郑某取得了俞某的信任。
不久,郑某找到俞某,谎称自己能办理多个银行的大额信用卡,并能在一年之内将信用卡额度永久提高至初始额度的十多倍。他又以和俞某是自己人为由,表示只需给500元手续费就能帮其办理,并许诺只要俞某介绍客户办卡,便会给其好处费。其实此时,郑某早已辞去了银行的工作。在郑某的再三诱骗下,俞某同意了他的提议。于是,从2013年6月6日到7月31日期间,郑某先后六次从俞某及其介绍的朋友处骗取所谓的办卡手续费1万余元。然而,“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郑某的诈骗行径还是暴露了。
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感言:一个80后的大学生没有好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合法“生财”,反而去干旁门左道的勾当,最终不但侵害了他人利益,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切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