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日里衣着靓丽、妆容精致的漂亮、富足女人,竟偷起了女装女鞋,让人大跌眼镜。近日,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黄某罚金2000元。
时间回到2013年的10月底。一位女鞋店店主向鹿山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商店内一双售价为1081元的女靴被盗。民警立即介入调查,对该女鞋店附近的10多家女装店进行走访,结果,另有3家女装店也在近日发生高档女装失窃事件,只是碍于案值不大,并未报警。民警综合分析了几家店内的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2013年11月10日下午,再次在女装店出现的黄某被事先守候在附近的民警抓获。在黄某住处衣柜里,民警搜出了四五件偷来的衣服、鞋子等,这些衣服都还挂着商标,并未穿过。归案后的黄某对2013年10月期间在富豪路4家女装精品店偷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已嫁到外地的黄某三十多岁,拥有一家高档美容院,有房有车,丈夫做生意,收入颇丰。可以说,黄某是时下俗称的“白富美”。“看见喜欢的衣服,我一手痒就想偷,这么容易就得手,觉得很过瘾,但这些衣服我从来都没想着去穿。”黄某说。2013年10月1日,黄某回娘家,途经一精品女装店,试了些衣服,在试衣间,她把一套标价上千元的衣服放进携带的包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又刷卡买了一些女装离开。轻易得手的黄某,如上了瘾般,趁着周末回嵊州,就到女装店买一些衣服,顺便偷一件。
事后,民警将赃物如数返还给失主。市人民法院鉴于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又能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并获得受害人谅解,因而对她从轻处罚,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