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城南新区(三江街道)位于南马路桥南端两侧已征用地块范围内的部分花木场业主,按照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4月9日发出的限期迁移花木通告,对部分花木进行了自行迁移。但也有部分花木场业主,置政府通告于不顾,存在观望、等待、侥幸心理。
为确保市重点工程建设平稳、有序、高效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严厉打击在项目地块上恶意抢种、抢栽、抢建等违法活动,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于近日再次向南马路桥南端两侧已征用地块范围内的花木场业主重申:要求他们在2014年4月23日前将花木迁移完毕。
根据通告,逾期未迁移的花木场业主,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煽动群众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清理抢种、抢栽、抢建等方式形成的土地附着物的,将依法进行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