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起已破获11起 提醒:交通肇事后请以正确态度对待
日前,甘霖镇雅言楼村的宋某某驾驶轿车,在甘霖镇俞赵村与行人宋某相撞,造成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宋某某叫来长乐镇的陈某某顶替。两天后,迫于压力,宋某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据了解,四月份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本月接警量已达2000多起,随之逃逸事故的数量也有所上升,本月已发生逃逸事故12起,到目前止已侦破11起,行政拘留11人,破案率达91.67%。
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有两种原因
从目前破获的案件来看,肇事者之所以选择逃逸,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是存在违法行为,害怕被交警查到后受到处罚。其中酒后驾驶仍然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月发生的12起逃逸事故中,涉嫌酒后驾驶的就有7起。尽管酒后驾驶的危害人人皆知,但还是有个别司机心存侥幸,发生事故后,自知要承担赔偿、保险拒赔等后果,所以一逃了之。还有比较常见的违法行为是车辆无牌或是无证驾驶。二是自私自利及逃避责任的本能。一些驾驶人交通肇事后,第一反应不是如何抢救伤员,积极弥补自己的过失,而是出于自私的本能,认为老老实实接受处罚,不如孤注一掷,铤而走险。更有一些丧心病狂者,还因此一不做二不休,把伤员抛入路边沟内或拖至荒郊野岭丢弃,甚至直接将还有救助希望的伤员碾压致死。但无论是哪一种肇事逃逸的原因,他们都没有想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
交通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任何人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就应该以一种正确、积极的态度去处理,逃避绝不是办法。以一起简单的两车相撞车损事故来说,肇事者如果留在现场处理,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选择逃逸,除了承担事故责任外,还会因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而在伤人事故中,如果伤者本应该能够获救生还、但因逃逸而使得伤者身亡,肇事司机将被追究故意杀人罪。同时,构成犯罪后的量刑上,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今年,我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全部交通肇事逃逸积案,并通过科技强警等措施,建立长效追逃机制。在打击逃逸、追逃的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对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及整改,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