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陈某,曾先后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诈骗罪等多次入刑。刑满释放后的陈某仍不思悔改,又干起了诈骗的勾当。这次,他将目标瞄准了老年人。
去年11月初的一天,陈某坐车来到某村。很快,陈某瞄上了78岁的老年人崔某,热情地称其为“舅公”,并和崔某拉起了家常。聊天过程中,陈某得知了崔某的个人信息,将自己虚构为崔某外甥姜某的朋友,骗取崔某信任。时机成熟后,陈某骗崔某说姜某出了车祸,急需用钱医治,他是受姜某委托过来取钱的。听说外甥出了车祸急着用钱,崔某赶紧从家里拿出1200元钱交给陈某。陈某还不知足,又借故需要车费,从崔某处骗了50元钱。
首战“告捷”的陈某兴奋不已,又故伎重演。这次,他将黑手伸向了92岁的裘某,成功“攀亲”后,陈某利用裘某的善意,骗裘某说自己儿子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从裘某处骗来1700元。接下来的几个月,陈某辗转各个乡镇,以相同的手法,从受害人张某等5人处骗取钱财。经查,陈某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共作案7起,从7名老年人处骗取钱财共计11450元。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以老年人为行骗对象,应当酌情从严惩处。近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