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是减刑、假释、暂予以监外执行
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即日起至年底,我市检察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以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对存在的司法腐败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活动的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在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据市检察院监所科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将对“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人登记建档。对减刑、假释案件重点检察罪犯计分考核超出一般标准、有立功表现、频繁调监、异地调监等情况,经调查核实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予以纠正,该撤销裁定、决定的要建议予以撤销,该收监执行的要建议收监执行。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建议一律收监执行。对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经诊断在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的,建议于保外就医期满后一律收监执行。
专项活动中,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并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市检察院开通了“三类犯罪”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有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2309;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www.sxsz.jc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