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防洪防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防汛安全再排查的通知》,要求在5月30日前再次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排查。
此次再排查重点为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度汛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别是防汛薄弱环节处置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发现的度汛新隐患及应急修复处置情况;小(一)型以上水库、病险屋顶山塘和重要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管理责任、预案、措施等到位及落实情况;在建水库、山塘及其它在建工程完成情况,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未完工工程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情况。再排查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进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相关记录,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