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我市召开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会议,明确20亩及以上水稻、1亩及以上冬小麦种粮户,原由农户自缴部分保险费(水稻3.15元/亩、冬小麦1.575元/亩),由市财政纳入现代农业政策予以全额补贴。
会议指出,各乡镇要按照“广覆盖、多品种、高标准”要求,不断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种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确保综合参保率在70%以上,并在6月10日全面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