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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审批项目—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核发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4年06月20日 

 

* 审批事项: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核发
* 事项编码:  33068300NY-XK-0001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
* 申请条件:  1、 动物检疫:具有畜禽标识和经免疫的养殖档案;临床检查健康; 2、 产品检疫:具有产地检疫证明或运输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屠宰检疫合格。
* 申请材料:  
1、免疫档案
2、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运输检疫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  一、动物检疫:受理申报后,检疫员现场审核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并经检疫健康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产品检疫:受理申报后,检疫员现场审核畜禽标识和动物检疫证明,并经检疫健康的动物产品,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过程图释:
受理
结束
* 办理期限:  0(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部门:  农业局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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