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法院建立和实行“五个一”法庭工作机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方便了基层群众诉讼。
一、一镇一法官,参与综合治理。建立法庭结对乡镇制度,每个乡镇指定一名结对法官,以该法官为连接点,形成法庭与各个乡镇的联系网,该院5个人民法庭共17名法官与辖区乡镇进行了结对。去年以来共排查矛盾隐患186起,化解矛盾纠纷157起。
二、一月一巡回,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巡回审判工作职能,改造升级5个巡回法庭,在未设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的7个乡镇增设巡回审判点,形成以巡回法庭为基础,巡回审判点、流动审判点为补充的覆盖所有乡镇的巡回审判格局。每月14日为法庭巡回审判日,根据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实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等便民服务。
三、一村一联络,密切联系群众。为拉近与群众距离,在辖区行政村设立1名熟悉村级事务的法庭联络员,充分利用联络员熟悉基层情况、群众基础扎实、人脉关系广泛等优势。目前已共设立法庭联络员452名。目前共通过联络收集群众意见137条,实际解决126条。
四、一庭一亮点,提升工作水平。每个法庭在确定全年工作思路时,提出一项亮点工作。明确庭长作为亮点工作推进第一责任人,每季度院长办公会议汇报法庭工作亮点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五、一季一通报,深化阳光司法。每季度编写《人民法庭工作情况通报》,发送给辖区镇村党委政府、规模企业、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法庭联络员等,并在法庭公告栏及设立于各乡镇、村的宣传窗进行通报,目前各法庭共编发通报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