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切入口,着力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不力等问题,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营造令行禁止的工作氛围。
“三亮三明”做好自我体检
亮规矩,明不足。要求各单位对照《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的意见》、《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事求是找寻工作中的不足。亮家底,名情况。要求被检查单位填写上报《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情况汇总表》、《单项工程变更情况汇总表》、《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汇总表》等“五表”,全面盘点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情况。亮承诺,明责任。实行“五联签”承诺制,每个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招投标业务人员、工程变更管理业务人员、招投标分管领导、工程管理分管领导联署签名,承诺在本次检查中如实提供情况,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促进自查自纠出实招、见实效。
“三全三查”评估落实情况
全覆盖实地督查。对去年以来有政府投资项目的21个乡镇(街道)、7个部门进行地毯式拉网检查,共检查340个工程项目,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在每个政府投资项目落地生根。全环节对比核查。抓在建重点工程中招投标、工程变更、施工管理、资金支付等全部重要环节,汇总规范性文件、相关项目原始资料、被检查单位上报资料、实地检查情况等多方信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进行对比核查,着力发现每一环节中的违规问题。全流程网上督查。对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监督系统的运用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检查相关单位运用网络开展项目审批、办理等工作,提升系统运用效率,增强监督管理工作实效。
“三严三责”治理监管不力。
对检查中发现的最高限价控制不到位、违规采用邀请招标、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款未拨付至规定的收款账户、工程款支付票据不合法、存在工程转包、资质挂靠现象等的3大类14个具体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涉及的单位给予点名批评。围绕这些突出问题,逐级按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厉问责直接承办人,共对4名相关单位的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1人给予党纪立案。严肃追查领导责任,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1名分管副镇长给予党纪立案。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相关单位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倒查,问责1名乡镇纪委书记、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