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已被扣12分,酒后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弃车逃跑还找人顶包,近日,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的案件,肇事者和顶包者双双被判有期徒刑。
去年8月25日,相某在其驾驶证已被记12分并暂扣的情况下,仍酒后驾驶小车从崇仁驶向市区,途经嵊义线时,碰撞了石某载有其妻子袁某的人力三轮车,造成石某受伤、袁某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相某弃车逃逸,并叫来裘某为其顶替。裘某应相某要求,顶替其向交警大队投案,谎称自己是肇事车辆驾驶人。后相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相某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其属无驾驶资格且酒后驾车,应酌情从重处罚,但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曾抓获一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属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后,市人民法院判处相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另外,相某无驾驶资格驾车、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等,都属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除范围,因此除交强险外,相某还需赔偿5.7万元。
至于裘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