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为更好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本报请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工委)书记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书记(组长)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情况,敬请关注。
市直机关党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抓住、抓紧、抓好,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
党工委班子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集体研究制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分解到个人。同时将组织机关各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整体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要求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落实工作要求,构建惩防体系
一是强调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机关纪检组织要增强监督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强调聚焦“责任重心”。要求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机关纪委和各级领导要聚焦落实《嵊州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这个责任重心,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形成惩防体系建设合力,建立健全市直机关新型惩防体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三是强调落实“责任抓手”。要狠抓“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三大抓手,用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和清廉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和保障嵊州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顺应形势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紧紧依靠市直机关“夜学讲坛”“廉政文化进机关”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主要平台,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把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纳入到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全过程。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力度,探索和发挥机关纪委党内监督作用。三是按照“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能力。【作者为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任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