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有效实施结构、管理和工程减排,不断强化减排倒逼机制,优化环境资源要素配置,完成减排任务。
2.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牵头做好治污工程推进组有关工作,切实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对全市6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进行一季一次的采样监测和通报,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三类及优于三类比例达到70%以上。做好曹娥江“河长制”联系部门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治理任务。
3.推进重污染企业整治。着重抓好“四大行业”整治,实现转型升级。电镀、造纸行业做好整治验收的收尾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印染行业要协助经信局按照实施方案的阶段性任务要求,做好对企业的督促和检查工作,按计划完成经关停淘汰和重组兼并后保留的20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化工行业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市6家企业的本级综合验收,12月底前通过绍兴市级整体验收。同时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处置。
4.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嵊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积极指导好绿色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5.开展对重污染企业刷卡排污工作。在已完成14家刷卡排污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安装领域,配合水务集团推进企业端刷卡系统的建设,努力实现高污染企业全覆盖。同时进一步优化系统,强化电子流量阀的科技监控能力,并做好与省平台的对接,为完善排污权交易打下坚实的基础。
6.实施“大气治理”专项行动。做好“五气合治”方案制定工作,起草制定《嵊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嵊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和《嵊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以实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为目标。争取2014年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绍兴市平均水平,使人民群众对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
7.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严打、严治、严管”政策,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侦破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