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组织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的二、三级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自查,完成对30%以上市一级预算单位的重点抽查。
2.抓好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围绕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民本、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围绕中心开展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发挥审计参谋作用。
3.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核工作。对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抓好工程重点环节专项审计调查。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金额3亿元以上,核减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常态化考核,不断提升中介机构协审项目审计质量。
4.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18名市管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年度报告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交接等制度执行,积极探索推行嵊州市党政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修订完善乡镇(街道)、党政部门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