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开展安全资格取证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对有困难的企业采取送教下乡、进企办班,方便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讲师团师资队伍力量,开展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安全知识教育,全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
3.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全年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35家以上,通过“体检式”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到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责令限期整改隐患复查率100%。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举报受理率和处理率100%。
4.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矿山、危化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同时,加大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融合推进的力度。
5.及时完成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加强对挂牌隐患整改情况的指导、督查,年内完成6处省级挂牌隐患和2处绍兴市级挂牌隐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