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后,崇仁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半年度会议研究部署,并对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今后镇党委将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崇仁实际,认清形势,适应转变,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端正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狠抓工作推进,提高工作实效。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研究制订《崇仁镇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和《关于明确2014年崇仁镇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建立起责任链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是强化教育监管。针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农村“三资”管理、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风险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消除党风廉政建设的盲点。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在“一岗双责”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支持和保障镇纪委落实“三转”,为纪检监督机关执纪、监督、问责创造条件。 【作者为崇仁镇党委书记 商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