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创新反腐机制和加强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鹿山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和办片、社区、村企负责人是各自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切实强化主体思想、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落实责任要求。健全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各成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订《鹿山街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和《鹿山街道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到人、具体到工作、具体到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狠抓作风效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相关配套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在“四风”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教育机制,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纪法律、作风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健全干部提拔任用机制,以“精办强片、人尽其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令行禁止,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推动“三转”落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加强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确保纪工委书记和副书记专职专岗,支持纪工委抓好执纪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完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作者为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竺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