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裘某因同事韦某平时经常对他讥讽而怀恨在心,竟拿刀欲捅死韦某,所幸在旁人极力阻止下,裘某最终未得逞。近日,裘某在市人民法院受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4年。
裘某与韦某原是本市同一家汽车装潢美容中心员工,韦某平时经常嘲笑裘某,裘某听了很不高兴,多次与韦某发生口角。3月26日,即案发前一日,韦某再次嘲笑裘某,裘某难以忍受,向汽车美容店老板沈某提出辞职。
回到出租房,裘某想起韦某对自己的嘲讽,又回想到以前遭受的谩骂和讥讽,越想越恼火,决定第二天带刀去找韦某。
次日中午,裘某拿着尖刀来到汽车店,看到韦某正给一辆轿车的后排座吸尘,裘某于是上前,用尖刀径直戳向韦某臀部及大腿部位。
韦某回头看到裘某行凶,连忙回头抵挡,并连连求饶。但裘某并未理会,仍不停戳其腿部。
危急时刻,一旁的沈某抬头看到了这一幕,立刻上前阻拦裘某。随后其妻也从店里出来,两人一起将裘某手中的尖刀夺下,并拨打了120和110。
经鉴定,韦某达轻伤二级标准。
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故意杀人案。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裘某杀人未遂,并在案发现场等候民警,可属自首行为,而韦某在起因上也有一定过错。在庭审前,裘某赔偿韦某25000元,并取得了韦某的谅解。市人民法院根据以上量刑情节,对裘某予以从轻处罚,最后判处裘某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