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开始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我街道迅速在辖区内开展单独二孩生育宣传、办证等工作。
一是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各行政村、社区计生人员开展培训,动员部署开展单独二孩生育办证工作,熟悉掌握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条件、程序和所需材料。
二是大力宣传新政策。利用计生公开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结合走村入户,上门进行单独政策讲解。使辖区内居民正确理解单独二孩“新政策”。
三是做好独生子女夫妇信息核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集中精力对辖区内女方为18-49周岁的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信息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