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汽车租赁公司要严格核实相关信息
大学生祝某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里,以冒充车主身份租车抵押等方式疯狂实施诈骗,作案19起,骗得财物价值合计120余万元。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祝某是一位大学生,但他毕业后,不安心企业的工作,想赚更多的钱。去年3月~7月,他先后从市区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得轿车19辆,大部分为价值5万元至10多万元的小轿车,然后,祝某伪造这些租赁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车主身份证等,自己或让同伙冒充车主,再把这些租来的车辆抵押给他人用以借款。经鉴定,祝某用于抵押的车辆共计价值120余万元。到案发,骗得的钱款绝大部分已被挥霍,家属代其部分退赃。
据祝某交代,第一次诈骗后“赚”得了一笔钱,后来就无法歇手了。为维持整个资金链,不得不如法炮制,又骗取了18辆车,直到归案。
记者后记:在我市,近几年利用租赁车辆骗取钱财的案件已发生过多起,本报也刊发过多篇。为什么租车诈骗如此简单?办案人员认为,并非诈骗分子骗术有多高明,而是租车行业漏洞太多,汽车租赁公司把关不严,租车太容易,且没有防范诈骗的有效措施。目前,租车业没有联网,对租车者的身份、租车记录、信用程度无法核实,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警方提醒:要防范类似诈骗案件,租赁公司员工应该多留几个心眼,在租车前调查核实相关信息;作质押的相关机构要严格遵循规章制度,仔细查验证件,防止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