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连续10年获此殊荣
日前,农行嵊州市支行荣获“浙江省2013年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成为我市唯一一家连续10年荣获省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示范单位的金融企业,绍兴市农行系统也仅此一家。
长期以来,农行嵊州市支行在经营管理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明确综治创安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自查、治安隐患自除、安全责任自负的“三自”方式,实现了安全促经营、经营求安全、安全出效益的良性循环。该行已连续20年保持安全无事故,11次荣获绍兴市级治安安全单位,并被评为省2013年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成绩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