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拍非儿戏,竞拍成功后的反悔应该承担法律责任。8月25日,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司法网拍违约引起的差价赔偿案。
男子高某两次委托他人以141万元的最高价竞拍同一套房子,但每次到须付清全部拍卖款时却反悔拒付,致使法院第三次拍卖时,才使该房子成交。此后,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歉意,赔偿了这套房子3次拍卖的9.5万元差价及其他损失5000元。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裘某和徐某在我市一家银行贷款95万元,并以其一套房子作为抵押。贷款到期后,两人没有能力还款,银行遂起诉至法院。抵押的房子自然要被拍卖,今年4月11日,法院将该房子的拍卖信息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发布,明确参加竞拍的押金为20万元,同时告知了竞拍成功后,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后果等事项。
经竞价,该房子最终以141万元的价格被市民高某竞拍成功。拍卖成交后,由于家人的反对,高某后悔了,明确表示不愿再支付除20万元保证金以外的其余拍卖款。市人民法院遂于5月26日再次启动拍卖程序,第二次将这套房子进行网拍,该次拍卖亦以141万元成交,但卖受人费某又与前次的高某一样,违约了。 7月28日,市人民法院第三次启动拍卖程序,这次该房子以131.5万元成交,卖受人按时付清了全部拍卖款。
8月25日,高某到市人民法院处理前两次拍卖事宜。高某承认,这套房子的前两次拍卖,都是他委托其他人前去的,每次参拍的20万元保证金也是他交入的,现在希望法院能退还保证金。据此,根据法律规定,两次参拍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但三次拍卖的差价应由高某补足,高某应支付差价款95000元,同时高某还需承担其他费用损失5000元。经法官释法说理,高某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据了解,这也是我市首起网络司法拍卖违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