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春天已经来临。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按照《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省人民政府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惠民措施,这是济国济民济教的重要举措。各职业学校认真、细致地做好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中。
1.怎样认识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意义?
答:中职学生资助是一项济国、济民、济教的好政策,对促进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落实职业教育战略地位的重要举措。一是,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大批技能人才。我国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然要求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大幅度增加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而通过资助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可为我国产业部门提供总量增加、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能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多数来自低收入和困难家庭。国家免除这些学生的学费,有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引导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三是,能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学生资助加快中职教育的发展,达到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能有效地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推动中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
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标准是什么?如何实施?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根据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对学校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对筹措经费困难学校的补助比例。2013学年全市共有5368名职高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总金额为1917.8万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详见下表)
说明: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不扩大到职业学校高三困难学生,高三困难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职业学校对国家助学金是如何发放的?
答:属于I类、II类对象学生开学缴费注册后,学生凭有关证件(I类困难生凭低保等证件;II类困难生凭村委会或居委会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办理相应手续,录入“全国和全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在校内公告栏告示一星期无异议,方上报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审核拨款,按每学期750元打入学生的银行卡。职业学校为使学生取款方便,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了《中职学生资助卡》,学生对银行卡要妥为保管和使用。2013学年全市共有3024名职高生受到资助,资助金额为226.8万元。
5.职业学校在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发放中有哪些监督和反映渠道?
答:各职业学校应将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档案完整保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市教体局每年对各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也非常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如有疑问的学生和家长可向市教体局反映,联系电话:83036641,到时将及时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