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会议 提高效率
日前记者获悉,我市把每周一确定为“无会日”,除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及应急会议外,市里不安排需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类会议、活动的管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管理的通知》,旨在坚持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通知》规定,会议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市委、市政府召开,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为一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级部门承办,各乡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为二类会议。市级机关部门召开,各乡镇(街道)有关局(办、中心)负责人、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为三类会议。
一类会议需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类会议需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不安排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参加。
一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以内,与会人数控制在180人以内。二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与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三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与会人数控制在80人以内。会议时间控制在2小时左右(除市委全委会和市政府全体会议外),市领导讲话一般控制在1小时以内。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以外,一般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乡镇(街道)不再层层开会。由市级部门召开、各乡镇(街道)有关局(办、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