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男子叶某与朋友合作开设赌博网站,不到1年时间就获巨额利润。今年4月,在潜逃2年多后,叶某到我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经市人民法院判决,叶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叶某,1985年生,台州市路桥区人。2010年6月,叶某的朋友丁某跟他说,一起弄个棋牌类游戏网站,肯定会赚钱。叶某同意了,于是与丁某、蔡某各出5万元,到杭州找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开发软件,办了一家名为“新同城游”的游戏网站。
“新同城游”游戏里设置了牛牛、对对碰等游戏,玩家通过购买银子参与赌博。经不断推广,“新同城游”名气越来越大,吸引了很多玩家赌博。一些玩家参与之后,沉溺其中,输掉了大量钱财。玩家输掉银子的同时,叶某他们却赚了个盆满钵满,不到1年时间,几人赚了2000多万元,叶某个人获利300余万元。
2011年6月,根据举报,我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查处了这家网站,丁某等人归案(均已被判刑),叶某却闻风逃走了。今年4月,叶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叶某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其犯案后主动投案,属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另外,扣押的30万元赃款上缴国库,并将追缴叶某的其余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