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一辆红色本田车与一辆出租车在街头上演了一出“飞车大战”,双方你追我赶,沿途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8月28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储某、朱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6个月。
事情源于一次打的:2月7日,正月初八,朱某乘坐郑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郑某欲多要朱某10元打的费,双方发生了争执,郑某中途强行让朱某下了车。朱某气不过,就叫上朋友储某,与郑某约架至嵊州中学高中部门口。储某驾车与朱某先行来到相约地点,郑某到达后,发现储某手持水果刀欲开其车门,遂用车撞击储某。朱某见状便上前帮忙,用砖块等物砸出租车。郑某驾车逃离,储某接上朱某后驾车追赶,两车从嵊州中学高中部沿双塔路到达一景路,其间发生多次撞击。后来出租车失控停在开发区经三路口。朱某和储某还不肯摆休,继续撞击出租车。最后,郑某驾车逃进三江派出所,并报了案,这场“飞车大战”才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储某、朱某结伙驾驶机动车,以拦截、追逐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共同犯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