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山区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实施细则》(嵊政办〔2012〕79号)文件精神,在各相关主体申报基础上,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甘霖镇石坪村饮用水工程”等45个2014年度嵊州市山区发展资金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市山区办(设在市林业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名。
2.公示时间:2014年9月9日-9月15日,共7天。
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市山区办(地址:市农林水大楼5楼,邮编:312400)。联系人:宋汇锋,联系电话:0575-83139902,83182033(传真)。
嵊州市山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2014年度嵊州市山区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