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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廉政网 作者: 2014年09月11日15:5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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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责 就要被问责
“镇里招标办的同志和副镇长因为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被立案调查了?”
“不仅如此,镇长也受到连带问责,镇纪委书记还被诫勉谈话了。”
……
近日,浙江省嵊州市某镇镇长、副镇长、镇纪委书记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被问责,在干部群众中引起持续热议。有的干部对此感到不解,也有的干部拍手叫好。一石激起千层浪。
“去年11月,我们对该镇相关项目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可大半年过去了,相关单位不仅没有整改到位,在相关工作中又出现了违规问题。领导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职责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使用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倒逼他们落实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嵊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慧珍道出了连带问责该镇镇长、副镇长、镇纪委书记的原委。
这在嵊州市已经“有章可循”。
据了解,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情况,嵊州市出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针对四个层次的责任对象——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个环节相关的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划定了40条责任底线,对领导班子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等12种行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以及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案不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11种行为,班子成员有令不行致使上级政策要求执行走样或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等8种行为,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不进行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或检查后缺乏后续跟进措施等9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与党员干部奖惩、使用等挂钩。
今年以来,该市对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发出了一系列问责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其中,2名乡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受到口头告诫,1名分管副镇长被立案调查,2名乡镇纪委书记、2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分别受到书面告诫、扣除奖金等处理,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较大震慑。(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卢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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