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黄泽镇:新田村尤某某的一厂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新田村,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类型为“四边”违建。
8.鹿山街道:新市村俞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新市村周家自然村,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69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类型为妨碍重点工程违建。
9.剡湖街道:竹前村王某某等2人的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竹前村山前自然村,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类型为结合“五水共治”整治。
10.下王镇:下王村周某某的一养殖用房

基本情况:该违建点位于下王村里下自然村,占地面积389.26平方米,建筑面积389.26平方米,结构为砖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类型为突出典型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