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100问(3)
须同时具备: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居保政策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均可参保。
居保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近就便到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和缴款手续。开具活期银行账户(对已有邮政储蓄银行存折的,可使用原存折),填写《参保登记表/代扣代缴授权书》,按选定缴费档次足额存入养老保险费,由邮政储蓄银行代扣代缴。如账户中资金不足造成不能足额扣款的,由参保人员自己负责。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