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可抵押贷款
10月11日,市联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市环保局成功办理了排污权抵押登记手续,市环保局向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我市第一本排污权抵押物登记证。此次抵押贷款期限一年,涉及金额600多万元,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同时也使排污权的资源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以后我市继续开展此项业务树立了标杆。
今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和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和相关操作细则后,即可开展此业务。据悉,企业只要具备环保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贷款流程分别为提出申请、价值评估、签订合同、登记备案、发放贷款等五步。其中登记备案是指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需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据悉,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业务的成功开展,使我市排污权管理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也体现了排污权制度在环境资源优化分配上的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