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参保人员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2.4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补助55%。
合规医疗费用即政策范围内费用,是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除自费、自理费用外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在刷卡时或在医保中心报销时直接结算,不存在2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