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范围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简称两个目录)。甲类目录按病人所属人员类别的规定比例报销;乙类目录根据药品、项目的不同类别,先由个人自理一定的比例,再按病人所属的人员类别的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