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下列家庭基本符合《嵊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拟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9日止。如对公示的保障对象有异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187038。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31日
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家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