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这几天,市安监局印发万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派专人送到企业进行分发,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宣传,传递新安全生产法精神。据悉,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据悉,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这十个方面内容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