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监守自盗
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1月03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盛风)企业员工上下串通,屡屡监守自盗,嵊州一纺织企业由此损失百余万。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就宣判了一起企业领导勾结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原材料非法牟利的案件。
企业员工监守自盗1368件衣服贱卖获利6.84万
陈某是一名普通车间工人。因手头拮据,2012年4月12日的凌晨,陈某伙同了公司同事何某、项某、苏某等3人采用翻墙爬窗的方式进入了公司仓库内,并成功窃得了156件某品牌的拉链长袖衫。同年4月21日和5月8日凌晨,他们又故技重施。
经查,陈某等6人总共窃得不同品牌的拉链长袖衫和短袖T恤共计1368件。成功得手后,陈某等人以每件50元的价格将赃物全部卖给了“宁波老板”范某,从中获利6.84余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范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20000元。
部门经理勾结员工上下打点为偷窃开启方便之门
原以为,这起案件会给该企业敲响警钟,却不想不久又有一批员工落网。
曹某曾是宁波总部的管理人员。从2011年12月份开始,他就和公司员工卫某里应外合,多次将公司的废纱、原纱运至宁波,卖给王老板。
经查,在这7个月内,卫某共计作案17起,偷运公司废纱20.7吨,原纱24.96吨,合计价值人民币99.69万元。本案另一主犯王某参与作案15起,合计价值人民币92.125万元。
曹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元;卫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
检察院给倒霉企业把脉开药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件呈现出涉案人员多、涉案部门广、涉案数额大等特点,其中单是陈某等7人盗窃单位成品衣服涉案金额就达到了10万余元,王某等10余人依靠职务侵占单位纱料等涉案金额更是高达99万余元。
在王某等人的职务侵占案中,由于该公司对废纱、原纱上的管理不善,未将废纱按照规定作及时的登记和处理,对纱料损耗率的不合理考核制度使得诸多废纱未计入报表等一系列的管理漏洞使犯罪有机可乘。
针对上述情况,嵊州市检察院已采取向当事企业发送检察建议书,安排干警“送法入企”,组织企业员工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方式,帮助涉事企业建章立制、加强整改,避免今后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