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范松懈,好下手。”伍某对盗窃对象进行过研究,最后决定专找企业下手。不过,千算万算,还是没能逃脱法网。近日,经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伍某和葛某分别以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贵州人伍某来我市后,老想着不劳而获。他觉得一些企业防范松懈,下手后容易逃走,并且企业办公室内往往藏着价值不菲的香烟、白酒和电脑等物,于是决定专门针对企业下手。从2013年五六月份开始,伍某采用翻围墙、爬窗等方式,进入甘霖镇和开发区(浦口街道)等多家企业办公室,先后单独或结伙作案17起,盗窃财物共计价值6万余元。其中今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他仅一次作案,就从甘霖镇一企业办公室里偷得价值3万多元的白酒、香烟等物品。
偷来的钱,伍某挥霍完了,香烟、白酒等物,伍某就卖给了在上虞做烟酒回收生意的葛某。刚开始,葛某以为这些香烟和白酒是伍某赌博赢来的,没有在意,后来他对这些高档白酒产生了怀疑,但因一时贪念,想着可以转卖赚大钱,也就继续收购了。
受害人报案后,今年6月,伍某、葛某先后被我市公安机关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