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嵊州市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与该市“治水办”联合制定在“五水共治”中加强预防工作意见,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与该市公安、环保、国土、水利水电、林业等部门建立查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嵊州检察部门深入公安、工商、环保、乡镇等调研企业非法排污状况,对多起破坏环境、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逮捕2件2人,起诉2件2人。同时,联合嵊州市环境保护局邀请城北工业区30余家印染、电镀企业业主旁听两起污染环境案件的法庭审理,并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微博直播”,借助庭审活动开展了一次“庭审预防式”法制教育。针对经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金融案件,促进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研究出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