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去酒店开房,没带身份证与服务员起了纠纷,最后竟把酒店前台的两台电脑液晶显示屏和一台扫描仪砸坏。近日,因毁坏公私财物,肇事者张某被行政拘留7天。
11月9日,张某与朋友在我市一家娱乐会所喝酒唱歌,吃完夜宵后,去酒店开房休息。登记房间时,服务员要求张某与朋友出示身份证。张某的朋友拿出了身份证给服务员登记,张某由于身份证忘带了,就说登记一个人就行了。服务员解释,根据规定,住宿的每个人都要登记,希望张某也能拿出相关证件。
双方说着说着,喝多了酒的张某竟与服务员吵了起来,然后一边骂着,一边拿起酒店前台的电脑显示器砸了起来,结果酒店被砸坏显示器两台、扫描仪一个,共计价值1500元左右。
张某被带到鹿山派出所后,酒也醒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主动与酒店联系协商赔偿。最后,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住酒店者人人都要登记身份证,因此市民入住酒店时,要主动出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