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出新举措
记者从绍兴海关驻新嵊办事处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市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业务将更加简单便捷。经营企业可直接持主管商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到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设立手册,无需再到经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据介绍,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按现行规定,经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需到其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向经营企业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经营企业主管地海关审核同意后制作关封,经营企业持关封到加工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我省外向型经济发达,企业间交流合作频繁,但由于分属杭州、宁波两个直属关区,我市经营企业赴宁波开展加工贸易,或者宁波的经营企业来我市开展加工贸易,两地海关都要跑,手续较为繁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
据了解,今年8月,海关总署批复了《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为简化异地加工贸易手续创造了条件。杭州海关与宁波海关从服务全省经济大局出发,率先建立协作联系配合机制,并于12月1日起在省内推行该项简化措施,我市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将直接受益。也就是说,我市经营企业赴宁波开展加工贸易直接到宁波的海关办理手续即可,而宁波的经营企业来我市开展加工贸易也仅需到绍兴海关办理手续。并且,随着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简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