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05时00分许,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上杨村至忠铨村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推行人力三轮车的老人相撞,造成推行人力三轮车的老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往忠铨村方向逃逸。经初查,该车为桔黄(主色调)与白色相间的电动自行车,由一名成年男性驾驶,事发当日该车从嵊州市三江城方向驶往经济开发区忠铨村方向。请知情人士迅速向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破案者给予奖励并保密。同时敦促肇事驾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
魏杭波:83135515、15167551563
朱祖高:83135518、15068559988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