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我市顺利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级评估认定。
近年来,我市把“抓均衡、促公平”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重心,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通过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了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督导组对我市确保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管理、优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
12月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市进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督导检查结果表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