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有何时间要求?试用期期限和工资有何规定?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及制定、修改流程有哪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100问(94)(95)(96)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续订的,应当在期满后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1)主体合法;(2)内容合理、合法;(3)程序合法;(4)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冲突;(5)不违反公序良俗;(6)公示或告知。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起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或告知(要有书面材料)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