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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官司,打出一个文化活动中心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陈正军 2014年12月24日 

  昨天一早,家住嵊州市滨江城市花园小区的邢大伯便来到小区内新建的文化活动中心,他看了一会儿书后,便与另一居民打起了乒乓球。邢大伯说,自11月22日文化活动中心开放以来,他几乎每天都要到这里来,或看书,或下棋,或打球。

  邢大伯告诉记者,这个活动场所来之不易,是通过打官司打来的。

  滨江城市花园建成至今已有10多年,有500多户业主,是嵊州市最早实行业委会自管物业的小区之一。之前,小区曾先后聘请过3家物业管理公司,但最后都因种种原因不欢而散。2010年8月开始,业主委员会正式开始管理小区的物业。

  业主“自治”后,小区内的环境变化很明显,业主们交物业管理费也很积极。此外,经过两个月的施工改造,滨江城市花园的文化活动中心于11月22日正式向业主开放。记者看到,活动室有200平方米左右,分为阅览室、棋牌室和乒乓球室等。为了建这个活动室,还打了一场官司。

  活动室位于7号楼,改建之前是5间车库。据业委会工作人员了解,10多年前房产商开发这个小区时,这个地方本是通道,并没有设计成车库,是后来有人擅自把通道改建成车库并出售的。“既然是通道,那这个地方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谁也无权私自出售。”业委会负责人周先生说。2011年,业委会与房产公司达成协议,这5间车库再加5号楼的两间车库由业委会管理。

  “5号楼的两间车库很快被顺利收回,但7号楼只收回一间,业委会遇到了难题。”周先生说,后来经过做业主思想工作,又有一间车库被收回,但另外3间车库迟迟收不回。

  无奈,业委会只得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进行起诉。今年上半年,嵊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业委会终于收回了7号楼剩余的3间车库。

  滨江城市花园环境不错,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小区,唯一不足的是没有一个活动场所,小区居民没有交流沟通之地。于是在收回7号楼的车库后,业委会与业主商量后决定将此地改建为小区文化活动中心,并得到了嵊州市图书馆、新华书店以及所在的鹿山街道办事处和捣臼爿社区的支持。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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