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理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
1.职责责权:
负责承办处理调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受理登记的举报、投诉案件、突发群体性事件。
案件情节复杂或涉及行政处理、处罚事项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2.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