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怎么处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怎么维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知识问答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情形的: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伪造、欺骗手段订立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